上海提出100条开放举措 逾九成年内实施

时间: 2018-07-12 09:00来源: 证券日报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7月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周波介绍并解读了《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相关情况。周波介绍,行动方案聚焦金融业开放合作、构筑更加开放的产业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打造进口促进新平台、创造一流营商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100条开放举措。

  在100条措施中,最先提出的是“以更大力度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包括32条具体措施。周波介绍,主要集中在三方面:一是对国家宣布的开放措施作了具体展开。比如“取消在沪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国银行在沪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二是对部分开放作出部署,提出先行先试。比如,对国家明确的三年后不再对人身险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设限,表述为“争取3年内取消外资人身险公司持股比例限制”。三是突出上海的市场优势和功能特色。包括金融要素市场和自由贸易账户等优势。比如,“支持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修改完善发行上市规则”等。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所长助理、研究员曲强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扩大开放100条主要体现了对于国家提出的进一步推进开放“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要求的响应。

  中银香港首席经济学家鄂志寰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100条措施中,银行业对外开放力度明显提高,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这有利于合资银行和外商独资银行发挥自身优势,扩大业务覆盖面。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李佩珈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金融开放的进程比预期更快,彰显我国推进金融开放的信心和决心。今年上半年我国金融业开放不断提速,此次上海扩大开放100条措施的出台,比央行此前提出金融开放时间表提前。

  在保险业方面,鄂志寰表示,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和拓宽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一方面有助于外资保险公司开拓中国市场,另一方面也能促进提升国内保险业研发水平和管理水平,对促进国内保险市场竞争和提高市场效率有积极作用。

  另外,鄂志寰认为,在100条措施中,还提出修改完善发行上市规则等,让更多创新企业在上海证券市场发行上市,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这有助于为新经济企业提供服务。此外,上海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和适用范围也被进一步扩大,自由贸易账户复制推广至上海市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及长三角和长江经济带的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的进一步拓宽,有助于境内外资金实现高效流通,这极大提高了资金运作效率,支持了自贸区企业利用境内外两种资源。

  李佩珈表示,在100条措施中,很多措施都是围绕打造上海作为国际金融、航运、贸易和科技创新中心的独特竞争优势而推出,例如支持境外企业和投资者参与上海证券市场等,这有利于进一步发挥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作用。

  周波强调,“上海扩大开放100条”是行动方案,而不是实施意见,方案突出可落地性、可操作性。在100条开放举措中,90%以上可以在年内实施。“‘上海扩大开放100条’将按照中央部署推进落实,不涉及中央事权的地方事项自发布之日起立即启动,原则上大部分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