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不矛盾

时间: 2018-08-07 08:45来源: 经济日报

  截至目前,我国宏观杠杆率过快上升势头已得到初步遏制,结构性去杠杆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企业杠杆率有所下降。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坚定做好去杠杆工作,把握好力度和节奏,协调好各项政策出台时机。

  事实上,金融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本质上并不矛盾,从长期和全局看,两者甚至是相辅相成的,金融防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之间应有机统一、动态平衡。去杠杆既需要控制债务增量,也需要企业、财政和居民收入的增长,后者要求金融更好地为实体经济发展服务。如果金融不能服务好实体经济,最终自身的风险也无法避免。美国当年次贷危机的教训仍历历在目。值得欣喜的是,我国宏观政策正朝着金融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动态平衡的方向发展。

  首先,坚决防控信贷资金脱实向虚。日前,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决遏制房价上涨”。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决态度,有助于资金配置脱虚向实。

  其次,强调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疏浚工作。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进一步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重点是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为实体经济创造新的动力和方向,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

  第三,进一步深化小微金融服务。近期,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明确要求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扩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适度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建成为小微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长效机制。为此,央行安排增加支小、支农再贷款和再贴现限额各500亿元,合计1500亿元,同时将商业银行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纳入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支持盘活信贷资金1000亿元以上,将小微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以下放宽至500万元以下等。随着一项项举措落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成效将会不断显现。

  第四,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为进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近日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证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公募产品在满足期限匹配、限额管理、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适当投资非标资产,且过渡期内金融机构可以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此外,《通知》在支持非标回表方面也作出了相应安排,一是MPA考核时将合理调整有关参数,二是支持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解决占用资本问题。

  下一步,金融机构应认真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跟进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努力实现金融防风险与服务实体经济的有机统一和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