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环保“新规”助力企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本报讯 近日,集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它环保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重新制定下发了《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标志着集团环境保护依法治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新《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防治环境污染,进一步促进集团公司的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

  集团环境保护的任务是:依法保护环境,依靠科技进步,推行清洁生产,合理利用资源,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保护环境和生态,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促进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集团公司环保管理坚持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原则,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办法要求,各权属公司及集团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将环境保护内容统筹纳入规划、建设、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各权属公司生产应满足清洁生产、生态保护要求,排放的各项污染物指标应满足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环境保护及环保综合利用设施,必须作为主要生产设施纳入生产运行和检修维护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造成二次污染。办法还对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应急与事故管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提出了要求。

  集团公司对权属公司实施环保目标管理,按年度下达环保考核指标。对任期内不依法依规治理污染、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集团公司始终以“创绿色公司,做全球公民”为使命,将绿色环保、节能减排当做重要任务来抓,持续投入巨资建设脱硫脱硝、废水处理等先进适用的环保设施,环保技术、管理水平居于行业领先地位。在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同时,公司还成立环保服务公司,对外提供环保咨询、技术支持、项目建设等服务,企业的绿色发展理念与技术服务一道走向了全国,使更多企业从中融新大集团的成功实践中受益。 (岳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