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节能减排要铁规更要铁腕 明年淘汰钢铁产能30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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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2 08:27来源:
目前存在部分指标完成进度滞后。6项约束性指标中,单位GDP能耗和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前三年分别只完成五年总任务的54%和20%,与60%的进度要求还有明显差距。要实现“十二五”目标,后两年单位GDP能耗须年均降低3.9%以上,氮氧化物排放量须年均下降4.2%以上,远高于前三年平均降幅。针对这一问题,徐绍史提出,强化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出台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督促各地区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抓好工作落实。开展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的地区,必要时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约谈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在考核结果公布后1年内不得评优树先和提拔重用,暂停该地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和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通过严格控制能源消费增量,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同时还要控制能源消费增量。据测算,在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情况下,要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2015年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以内。下一步,我们将考虑目前能源消费全国统计数据与地方数据合计的差距,适当调减雾霾严重地区和能耗大省能耗增量等因素,将能源消费增量分解到各地区,确保既能完成国家节能目标,又能保障经济增长需要。2014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2015年再淘汰落后产能炼铁1500万吨、炼钢15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1亿吨、平板玻璃2000万重箱。
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必须坚持高标准、高水平,禁止落后产能转入。二要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充分发挥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金融等“关口”作用,对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行业新增产能,实行能耗、排污总量减量置换,先落实置换指标再予以审批;对能耗增量超过年度控制目标的地区,暂停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评审批;对确需建设的项目,能源效率、排污绩效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三要加快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把发展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点,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7%。促进新兴科技与新兴产业深度融合,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8%左右。四要调整能源结构。开工一批水电、核电项目,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快页岩气技术研究和资源开发,因地制宜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