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雄新沙开出山东省第一张环保税单

  本网讯 4月1日上午,在巨野县地税局办税大厅,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办税人员从申报窗口接过一张环境保护税完税证明,这是环境保护税开征后山东省开出的首张税票,标志着环境保护费税制度转换在山东省基层顺利落地,全省正式进入环保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6年12月2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1日起实施。4月1日是环保税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征收日。铁雄新沙能源公司的办税人员一大早就来到巨野县政务大厅申报第一季度环保税。八点钟左右,成功取得环保税完税证明。办税窗口工作人员惊喜地发现这竟是全省第一张环保税单,纷纷要求合影留念。“我们原本以为这只是巨野县第一单环保税,没想到竟然拿了个全省第一,非常有纪念意义!”在面对随后赶来采访的记者,巨野县地税局服务大厅负责人魏军民欣喜地说。

  环保税法规定,环保税与排污量挂钩,排的越多交的越多,排的越少交的越少,对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降低企业税负,促进节能减排,实现新旧动能转换,都有很好的激励作用和促进作用,是一部真正的“绿色税法”。铁雄新沙能源公司副董事长张庆良说,“原来每年缴纳排污费七、八百万元,环保税法实施以后,因为我们的排放量普遍低于国家排放指标的50%,根据第一单环保税估算,每年将节省费用三分之一左右。”

  据悉,拿到第一张环保税单的铁雄新沙能源公司,是一家位于菏泽市巨野县高新化工园区的大型能源化工龙头企业,是菏泽市的纳税大户。在菏泽市政府发布的《201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入库税金前100名名单》中位列第九名。该公司始终坚持“创绿色公司,做全球公民”的环保理念,以推动节能环保、促进技术进步,发展循环经济为己任,在新环保法和环保税法实施之前,就主动加大环保技改投入,以技术进步带动治污设施和治污水平的全面提升。近几年已累计投入环保技改资金7亿多元,建立起了完善的治污设施,全部实现了达标排放,环保治理水平全面领先,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环保标杆企业。

  据了解,该能源公司投入6000多万元与合肥工大合作研发SCR中低温脱硝技术,2015年底成功投运的国内第一套装置,已经稳定运行了2年多时间,可将烟气氮氧化物含量降低到每立方米100毫克以下,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每立方米500毫克标准。基于此,该公司在脱硝技术推广方面大做文章,于2016年成立了铁雄晨晰环保公司,已在全国推广10余套脱硫脱硝装置,运行效果得到了业主和环保部门的高度评价,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主导了山东省焦化行业脱硫脱硝技术标准的编制。

  该公司还投入4亿元,建设了国内最大的干熄焦余热发电装置,不仅实现了治污设施的进一步升级,每年还可创造直接经济效益2亿元;在投资1.5亿元的水处理厂的基础上,追加投资6000余万元,建设了废水氧化装置和中水回用装置,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纳入生产循环水系统,大幅减少了新鲜水的使用;投资4000余万元,自主设计建设了烟气脱硫装置,将二氧化硫含量降至每立方米30毫克以下;投资1.7亿元,建设煤场全封闭防风抑尘装置,可有效控制料场无组织扬尘。

  “在国家环保政策越来越严的形势下,2017年公司经济效益和纳税额双创历史新高,环保工作做得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张庆良表示,“十九大报告中,习总书记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发展目标,为企业的环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进一步完善环保治理设施,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并大力培育环保新兴产业,逐步做大做强,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薛红卫)